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2008 最佳園林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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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最佳園林大獎
簡介
2008得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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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文件

1.1 獲提名項目的所有資料,須在兩塊A2大小的展板上展示。展板必須以輕巧物料製造,總厚度不得超過10毫米。展板上的文字應使用不少於10號的字體。展板上的資料須足以讓評判委員會的成員全面評審參選項目。

1.2 展板須用約300個電腦列印的文字及至少5張照片介紹獲提名項目,例如:

˙項目的總面積
˙建築覆蓋率
˙單位數目
˙建造日期
˙園林面積
˙綠化效果
˙園景設計概念,例如園林布置總平面圖
˙園藝保養安排,例如園藝策略和園藝保養時間表
˙園林特色
˙項目完成前/後的場地狀況
˙重大或特別的限制

1.3 獲提名項目的綠化/園林地方必須是永久設施。可移動的花盆/花槽不計算在內。

1.4 政府部門/公司(園景公司/園藝保養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的名稱不應在展板的正面顯示,只可在展板的背面顯示。

1.5 提供介紹獲提名項目的綠化設施,以及其相關基礎設施及建築的錄影片段,以60秒為限,並須以光碟/數碼影音光碟儲存。

1.6 提供上文第1.2段所述的照片(須以光碟/數碼影音光碟儲存,解像度達三百萬像素或以上)。

1.7 提供如有上述第1.2段所述的園林布置總平面圖,並須以光碟/數碼影音光碟儲存。

 

 
 
2008|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