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資格
獲提名項目必須位於香港,任何人士、私人公司、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均可提名物業競逐獎項。
獲提名項目的園林綠化用地必須供公眾和住客進入。
曾贏得2004/2006年度「最佳園林大獎 - 私人物業」園景設計獎的項目,不得再以同一設計競逐相同類別的獎項,但仍可競逐其他類別(如園藝保養)的獎項。
各參選類別的評判委員會成員不得與其評審類別的獲提名項目有任何關連,有關連者必須預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