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至十二歲的兒童須由成人陪同,方可進入高爾夫球設施範圍。除非獲得場地管理人員許可,否則未滿五歲的兒童不得進入高爾夫球設施範圍。
練習草坪使用者必須(a)持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發出的練習草坪使用證;或(b)為香港職業高爾夫球協會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或(c)持有香港高爾夫球總會發出的有效差點證明或同等資格。任何人士如有上述(b)項所述資格的租用人陪同,亦可租用練習草坪設施。除非獲得康文署許可,否則教練與學員的比例不得超過1:6。
頁首
2005 ©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