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年报2003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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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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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是部门财政预算的管制人员,负责管理及交代辖下一切开支,并确保部门以有效快捷而又符合经济效益的方式,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拨款来源

本署的工作开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拨付。在二零零三至零四财政年度,本署从总目 95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项下获得拨款共 52.86 亿元,用以支付康乐及体育、园艺及市容设施、文物及博物馆、表演艺术和公共图书馆等范畴的营运及非经常开支。

本署的工作开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拨付。
本署的工作开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拨付。

本署也负责管理从总目 176 ── 资助金:杂项项下拨付予香港拯溺总会、香港考古学会及各非政府机构营舍的资助金,金额为 3,200 万元。

本署的主要系统及设备的个别项目费用若超逾 200 万元和电脑化计划,会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支付。这些主要项目包括图书馆电脑系统( 1.23 亿元)及数码图书馆系统( 1.44 亿元)。

本署筹划进行的基本工程计划,也是由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进行,而工程的拨款及进度,则由建筑署负责监管。


财政预算的监察

本署维持一套财政预算管制系统,以确保妥善监察部门的开支不会超逾核准预算,并且通过三层架构,让署内超过 150 名财政管制人员可实施财务管理及预算管制。虽然不同级别的主管均获授权力调配资源,但他们亦有责任实施预算管制,并对辖下每项开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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