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年報2003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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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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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演藝術

年內,本署成功奪得二零零六年國際演藝協會國際會議的主辦權,充分凸顯香港日益鮮明的國際文化中心形象。預計屆時會有超過 300 名海外代表來港出席會議,互相交流經驗,為未來合作建立網絡關係。

為推動本地表演藝術的發展,並提高市民對欣賞藝術的興趣,本署繼續致力提供優質文化設施和籌辦各類型的文化活動。年內,本署舉辦了豐富而多元化的節目,匯聚海外和本地知名藝術精英參與演出,讓市民有更多機會接觸藝術。此外,粵港澳藝文合作會議成立了粵劇工作小組,以加強大珠三角地區內各城市的合作,共同推廣粵劇藝術和推介粵劇這項文化遺產。香港於十一月底首次舉辦「粵劇日」。

首屆「粵劇日」於香港文化中心揭開序幕。
首屆「粵劇日」於香港文化中心揭開序幕。

本署的「節目夥伴計劃」已擴展至四個演藝場地,並再推出「文化藝術義工計劃」,以加強與藝術團體和社區之間的夥伴關係。


香港文化中心

一向被譽為香港演藝殿堂的香港文化中心,既是香港管絃樂團的駐團之所,也是香港芭蕾舞團和香港小交響樂團定期排練的場地。

香港文化中心是香港芭蕾舞團定期排練的場地。
香港文化中心是香港芭蕾舞團定期排練的場地。

文化中心的多功能設施,對藝術愛好者來說絕不陌生,其中包括設有 2,019 個座位的音樂廳、設有 1,734 個座位的大劇院,以及深受觀眾歡迎、可容納 496 名觀眾的劇場。文化中心是各大型藝術節如「香港藝術節」、「香港國際電影節」、「國際綜藝閤家歡」和「中國傳奇」藝術節的主要演出場地。此外,文化中心也是國際知名的藝術家和本地專業藝團經常演出的場地。年內的重點節目計有史圖加歌劇院、法國國家樂團、漢堡芭蕾舞團、聖彼德堡愛樂樂團、郎朗、李雲迪、珍妮花‧賴慕雅的演出。全年共有超過 600 個節目在文化中心上演。

除了室內表演節目外,文化中心於農曆新年期間還在露天廣場舉行了一個為期七天的「中電全城動感耀燈輝 2003 」燈光匯演節目。這個燈光匯演是在文化中心面向維港外牆利用智能燈光系統和激光圖像,加上動聽的配樂和影像投射,營造獨特的燈光效果,令觀眾耳目一新。每場燈光匯演歷時 14 分鐘,共吸引逾 13 萬人次觀賞。

「中電全城動感耀燈輝 2003 」令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的上空充滿動感色彩,絢麗奪目。
「中電全城動感耀燈輝 2003 」令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的上空充滿動感色彩,絢麗奪目。

露天廣場亦是舉行大型戶外活動的理想場地,活動包括「 2003 香港國際博物館日」、中秋綵燈會、「香港活力鼓令 24 式擂台賽」、「粵劇日」和每週舉行一次的藝墟。

在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舉行的中秋綵燈會展出五光十色的花燈。
在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舉行的中秋綵燈會展出五光十色的花燈。

為鼓勵更多市民參與藝術活動,文化中心舉辦不少免費的工作坊和教育活動。到訪者除可參與這些活動外,亦可參加由中心附屬設施租用人舉辦的各類與藝術有關的興趣班。

文化中心的管理人員不時與觀眾和租用人會面,聽取他們的意見,以履行部門不斷致力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的承諾。從年內蒐集的意見所得,觀眾對文化中心的場地環境、生情況,以至帶位、售票和解答查詢等前線服務,均感到十分滿意。


香港大會堂

香港大會堂於一九六二年三月啟用,是第一間為提升本港市民生活質素而建的多用途文化中心,迄今已有超過一萬個本港和海外優秀藝術團體在這裏獻藝。大會堂一直在世界藝壇上擔當重要的聯繫樞紐,為促進中西文化交流作出貢獻。

大會堂設有 1,448 個座位的音樂廳、 463 個座位的劇院、 111 個座位的演奏廳、 590 平方米的展覽廳和 260 平方米的展覽館。音樂廳適合舉行各類型音樂會,以及舞蹈、戲劇、中國戲曲等其他藝術表演活動,而劇院則是舉辦中型的製作節目和播放電影的理想場地。年內上演的精彩節目,包括著名的馬塞‧馬素默劇演出、大‧羅素結他演奏會、徐惟聆小提琴演奏會、查理‧萊特爵士樂音樂會、北京京劇院京劇表演和「 2003 年華人作曲家音樂節」。年內,大會堂共舉辦 675 場節目,吸引觀眾達 335,982 人次。

大會堂繼去年為配合 40 週年紀念在低座和紀念花園進行大規模翻新工程後,年內續在高座進行維修升降機和外牆翻新工程。經翻新後,高座的外貌煥然一新。


社區演藝場地

香港有各式各樣的演藝設施,供社區舉辦文化活動。大型的演藝場地有沙田大會堂、荃灣大會堂、屯門大會堂、葵青劇院、元朗劇院和高山劇場。小型的場地則有西灣河文娛中心、上環文娛中心、牛池灣文娛中心、大埔文娛中心及北區大會堂。

為了在地區層面推廣和推動藝術發展,本署為地區藝術團體提供場地贊助,讓地區藝術團體免費使用社區演藝場地,為區內居民舉辦文化活動。年內,本署共贊助 100 個社區藝術團體舉辦 685 項活動,參加者達 111,107 人次。不少獨立團體也經常租用社區演藝場地的附屬設施,舉辦各類與藝術有關的活動。


節目夥伴計劃

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在北區大會堂和元朗劇院推行的「節目夥伴計劃」是本署的一項新措施,旨在讓私營機構參與藝術節目的編排。在此項計劃下,藝術團體可向本署提交建議書,以便在指定期間內使用本署轄下的演藝設施。「節目夥伴計劃」讓場地管理人員與本地藝術團體建立夥伴關係,從而舉辦一些既有助加強各文娛中心的形象而又受歡迎的表演藝術活動。此外,有關藝術團體也可為區內居民特別設計合適的藝術教育活動。

由於試驗計劃成效理想,「節目夥伴計劃」已於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擴展至上環文娛中心和牛池灣文娛中心,而選定的節目夥伴分別為春天實驗劇團和灣仔劇團。在上環文娛中心推行的計劃中,春天實驗劇團舉辦了五齣戲劇製作(合共演出 27 場)、公開講座、視覺藝術工作坊和藝術品展覽;計劃自四月推行以來,上環文娛中心共舉辦 33 項活動,吸引約 9,000 人參加。至於灣仔劇團舉辦的活動內容,則包括話劇、舞蹈和音樂表演、工作坊和藝術訓練班等;截至年底,劇團共舉辦 31 場演出和 15 個工作坊/訓練班,參加人數超過 4,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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