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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節目甄選準則

  1. 節目理念是否與古物古蹟辦事處的理想及使命相符
  2. 文物保護 / 歷史及文化價值
  3. 教育意義
  4. 主題的獨特性
  5. 受公眾歡迎程度
  6. 對有關主題的學術貢獻
  7. 技術及財政的可行性
  8. 申請者舉辦建議節目及與市民溝通的能力


 
2004| 重要告示|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 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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