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我們 | 最新消息 | 展覽 | 藏品 | 刊物 | 活動 | 資源及服務 | 下載區 | 常見問題 | 相關網頁 | 文化事務 | 返回康文署
|
|
團體參觀
申請須知
- 申請豁免入場費、導賞及館內錄像帶觀賞服務,是專為參觀人數達20人或以上的學校、註冊非牟利機構及慈善團體而設。如人數少於20人,則需繳付入場費。上述服務的申請只限於星期一、四、五、六及日,星期二休館。本館的開放時間為平日:10am-6pm;週日及公眾假期:10am-7pm;逢星期二休館。星期三免費入場 (專題展覽或需另外收費) 。
- 本館將按先到先得方法處理有關申請。合資格團體可在參觀前兩星期至三個月作出申請 (由該月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接受報名)。例如2006年4月3日起便可申請2006年7月份的參觀。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9:30am-12:30pm及2:30-5:30pm)致電2724 9080預約,然後在預約後一星期內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副本(見第3項條款),郵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團體參觀」)或傳真(2724 9090)至香港歷史博物館。申請人如未能如期遞交申請表,其電話預約即自動取消。如申請之參觀日期距遞交申請表格的時間少於兩星期,其申請將不獲接納。
- 申請團體必須已根據《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立案,或已根據法例成立,或已註冊為認可慈善機構或公共性質的信託團體。在申請時,團體的章程或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或有關條例或信託契約中,必須明文規定:若團體解散,其成員不得分享利潤或資產。團體申請豁免入場費優惠時,必須附上該等証明文件之副本(如稅務局依據稅務條例第八十八條發出之信件),並由團體負責人正式簽署,連同團體蓋印,以示真確。
- 關於各項申請,本館擁有絕對決定權。申請能否獲得批准,須視乎申請人是否完全符合上述條件而定。如申請人不遵守以上規定或提供虛假的資料,館方有權取消先前之批准及索回全部入場費。
- 申請如獲批准,本館將最遲於參觀前一星期覆函作實。參觀團體必須於入場時出示該確認信,否則本館有權向參觀者收取入場費及取消已預約之服務。如果出席人數超出申請時的數目,活動負責人須為超額人數購票。倘申請人欲更改參觀人數或其他安排,必須立即通知博物館,並或需重新申請。
- 團體請準時到達博物館,以免影響當日的參觀安排;如團體遲到超過30分鐘,所預約之服務或會被取消。
- 參觀團體的旅遊巴士可於科學館迴旋處上落客。博物館只提供8個車位予旅遊巴士停泊,車位分配將以先到先得方法處理,不設預約留位。
- 如當日參觀人數太多,本館將因應展廳可容納人數,按先到先得方法安排觀眾入場。
- 由於衣帽間的儲存空間有限,參觀者應避免攜帶大型物件如書包或貴重物品到博物館。
- 團體負責人必須維持其團體的秩序,請安排足夠數目的隨行領隊或組長以便照應,建議領隊或組長與參觀人數的比例在1:20以內。活動負責人須於參觀完畢後集齊所有參加者後方可離開展廳。當參觀者離開展廳後,便不能再次進入展廳。
- 請勿在博物館範圍內使用擴音器。若遇有緊急事故,活動負責人可請博物館職員提供協助。
- 參觀者不可以在博物館範圍內吸煙、喧嘩、觸摸展品或拍攝錄像(已獲館方書面許可者除外)。
- 參觀者不可以在博物館範圍內飲食(於一樓飲冰室購買及進食者除外)。
- 若參觀者於博物館範圍內有任何不恰當的行為,例如破壞展品或騷擾其他參觀者,本館職員有權制止,並要求參觀者即時離開。
惡劣天氣特別安排
- 如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博物館將會關閉,所有預約參觀及有關服務亦會取消。
- 如教育統籌局發出取消學校上課的公佈,該天的預約學校參觀及有關服務將會取消。
- 如因上述情況而取消參觀活動的團體,請保留博物館發出的入場通知書及致電2724 9080 與本館教育活動組聯絡,以便重新安排參觀時間。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十八、二十二及附表一載列的第六原則,申請人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本館會把申請人於表格內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存檔。申請人如欲查閱及更正本表格所收集的個人資料,請聯絡二級助理館長(導賞),地址:香港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100號香港歷史博物館,電話:2724 9020。
|
博物館簡介 | 參觀博物館 | 博物館榮譽顧問 | 分館 |
|
位置 | 開放時間 | 入場費用 | 團體參觀 | 博物館平面圖 | 設施
|
意見及查詢 | 網站指南
© 版權所有 - 香港歷史博物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修訂日期 : 2008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