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普通訂租
(二) 後期訂租
(三) 特別訂租
凡由海外藝術家參與的展覽,以及必須盡早策劃和籌備的活動,均可申請特別訂租。特別訂租會在接受普通訂租申請前及訂租日期前24個月內接受申請。中心會集中處理每月的申請,並會根據普通訂租的考慮因素,處理有關申請。中心租務部會於隨後的14個工作天內發出正式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