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藝術推廣辦事處改組,我們藉此重新定位,把藝術推廣服務之一的「社區藝術」改為「社群藝術」。社群藝術活動主要為愛好藝術的人士 ─ 無論是學生、青少年、業餘藝術愛好者、殘疾人士或藝術家本身提供創作及展示作品的機會。「社區」中包含了不同的「社群」,例如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需要協助的人士等。「藝術」,就是為社區和社群提供一個合適的環境,讓參與者於當中進行各類型的藝術活動。透過參與藝術創作的過程,參與者既可享受其中創作的樂趣,亦能豐富其文化生活,提高對藝術的欣賞能力。我們期望藝術的推廣不但能突破地理的界限,還可以超越心靈的界線,更希望藝術能體現不同社群的平等參與和共同創造。


 


2007|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