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Document
主頁
文化節目
觀眾拓展活動
藝術節
電影節目
節慶活動及定期
免費文娛活動
新界場地組
免費文化節目
香港文化中心
免費文化節目
及藝術教育活動
返回康文署
藝術家/藝術機構擬申請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主辦/贊助文化節目的指引
根據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在與本署進行事務交往時向本署員工提供利益,即屬違法,本署員工亦不得未經准許索取或收受任何公眾人士的利益。
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