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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節目辦事處定期籌辦各類電影藝術活動,包括在本港各文娛場地舉辦的電影放映節目、研討會及其他藝術欣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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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事處主要以「主辦」、「合辦」或「贊助」的形式舉辦節目。就「主辦節目」而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支付所有費用,門票收入則撥歸署方所有;「合辦節目」則由署方支付部分製作費用,票房收益由署方及合辦機構攤分。至於「贊助節目」,署方主要提供場地和售票服務,並協助宣傳;有關的文化/電影機構則負責製作費用,門票收入亦歸其所有。
除了定期的電影節目以外,本辦事處亦經常參與策劃有關電影的專題節目,例如贊助香港藝術中心舉辦香港獨立短片及錄像比賽,旨在推介高質素的非商業性短片及錄像作品,並鼓勵本地的獨立電影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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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事處歡迎電影團體及影業人士提交節目建議。節目建議並無固定的書寫形式或提交日期。一般來說,建議書應包括建議節目的內容、放映日期及場地、電影製作人的履歷背景、舊作的影評報導和作品錄像帶,以及所需的製作費用(連開支細目)。
至於大型海外節目的建議書,最理想能夠提早18個月提交;本地大型節目的建議書則應提早12個月提交。如建議書由遞交至演出時間不足6個月,則很難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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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事處根據下列準則評審提交的建議書:
| (a) |
藝術價值 ─ 節目質素為最重要的準則,並配合推動本地電影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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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文化交流的促進 ─ 在舉辦某一特定地區或國家的電影節目時,除了節目本身的質素以外,亦會衡量節目能否加深觀眾對該地區或民族的文化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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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歷史價值 ─ 在電影史或電影文化方面的影響力及歷史地位,亦是評審的要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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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與特別專題的相關性 ─ 本辦事處亦會考慮所建議的電影作品是否與設定的專題吻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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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節目對觀眾的吸引力 ─ 為照顧社會各界人士的需要,本辦事處在評估節目對市民的吸引力時,會考慮節目能否兼顧社會主流及少數社群的口味。為市民推介嶄新的藝術形式亦為評選因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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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機構背景 ─ 主辦者必須為真正的非牟利機構方能獲取「節目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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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的甄選準則,本辦事處在定期的節目策劃會議上考慮所收到的節目建議,並在有需要時諮詢電影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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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一二年四月至一四年三月之電影顧問團,由專家及學者撥冗擔任。他們就電影及媒體藝術等範疇,向本署提供專業意見、協調市民和電影工作者 / 機構的雙邊需要。
成員 ﹝排名不分先後、按英文姓氏序排列﹞ |
張志成先生
張同祖先生
莊澄先生
方保羅先生
馮意清先生
林旭華先生
劉耀權先生
(別名:羅卡)
吳振邦博士
(別名:吳昊)
吳思遠先生
石琪先生
舒琪先生
史文鴻博士
黃愛玲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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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 |
(852) 2734 2888 |
| 辦事處地址 |
香港九龍尖沙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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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士巴利道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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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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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樓7樓 |
| 圖文傳真 |
(852)
2366 5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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