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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觀眾拓展辦事處,負責籌劃觀眾拓展活動,透過不同的計劃,在社區及學校層面加強市民對藝術的認識及欣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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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署方推行的觀眾拓展計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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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歡迎藝術團體和教育機構提交籌辦拓展觀眾活動的建議。「學校文化日計劃」、「學校藝術培訓計劃」、「高中生藝術新體驗計劃」、「高中生藝評啟導計劃」、「演藝新力量培訓試驗計劃」及「戲棚粵劇齊齊賞」的建議書,一般最遲須於推行計劃的學年開始前九個月送交觀眾拓展辦事處。在推出「社區文化大使計劃」時,署方亦會公開邀請藝術工作者/藝團遞交申請書。
建議書應包括以下資料:過往藝團或藝術家舉辦活動的紀錄、策劃人、藝術家及導師的有關經驗、建議活動的內容和其藝術理念、目標對象、活動日期、場地、羅列開支細目的活動經費預算、以及推行活動的計劃等。若遞交建議書的資料齊備,視乎所申請的計劃而定,約需三至四個月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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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方根據下列因素考慮各計劃的建議書:
| (a) |
建議活動的理念、原創性、藝術價值、吸引性、可行性、教育價值及財政預算是否合理; |
| (b) | 申請者過往所舉辦的活動的藝術水平; |
| (c) | 申請者與市民溝通的能力及組織能力能否令活動達到計劃的目標。 |
署方在觀眾拓展辦事處的節目會議上甄選建議書,並就有關建議諮詢社區演藝小組;如有需要,亦會徵詢有關藝術類別的藝術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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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歡迎非牟利藝術團體和教育機構提出建議,在本港各文娛中心進行普及藝術的藝術教育活動,如學校戲劇節/舞蹈節/音樂節、研討會或展覽等活動。活動可由署方以贊助形式合辦舉行,由署方負責提供場地和售票服務,接受贊助的機構則負責所有製作上的開支,但可保留門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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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觀眾拓展活動 |
2268 7215 |
| 學校觀眾拓展活動 | 2268
7216 | | 辦事處地址 | 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十號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平台 |
| 圖文傳真 | 2370
8295 | |